發布日期:2018-11-30 15:55:46 點擊量:
(1)我國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》(GB 2920-1996)規定:可按生產需要適量用于豆制品。
(2)日本規定:最高使用量為2.2%(鈣1%)
(3)FAO/WHO(1984)規定:番茄罐頭用量,片裝為800mg/kg,整裝為450mg/kg(單用或與其他固化劑合用,以Ca計);葡萄柚罐頭350mg/kg(單用或與乳酸鈣合用,以Ca計);青豌豆、草莓、水果色拉等罐頭350mg/kg(單用或與其他固化劑合用,以Ca計);成熟豌豆罐頭350mg/kg(單用或與葡萄糖酸鈣及乳酸鈣合用,以Ca計);果醬和果凍200mg/kg(單用或與其他固化劑合用,以Ca計);低倍濃縮乳、甜煉乳、稀奶油(單用2g/kg,與其它穩定劑合用為3g/kg,以無水物計);奶粉、奶油粉5g/kg(單用或與其他穩定劑合用,以無水物計);酸黃瓜250mg/kg(單用或與其他固化劑用);一般干酪為200mg/kg牛乳。www.boozinqc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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